“水下疯狗”已入侵黄河?凶残到没有天敌,在野外也能活到70岁?
冬季来临钓鱼爱好者又开始活跃,河边总是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渔友在黄河边发现有一种“丑陋且凶残”的鱼。
这种鱼长着一张非比寻常的面孔形似狗头,在水下时力大无穷,甚至一个人的力量无法将其拉出水面,仿佛是一种凶兽潜伏在水中一样。
这种鱼也有一个非常的凶残的名字叫做“狗鱼”,它们大多分布在寒冷地区,成年的狗鱼可以长到50斤的重量。
很多好奇明明喜欢寒冷的地方,为什么在水温相对温暖的黄河可以看见它的身影呢?
●—≺ 凶猛的“狗鱼” ≻—●
谈到水中猛鱼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有着“清道夫”之称的鲶鱼,狗鱼的凶名更有甚之,人们将它比作水中恶狗,这种鱼的寿命很长,最长寿的狗鱼寿命可以达到200年之久。
在上个世纪的时候有人在莫斯科,发现了一条重达50多斤狗鱼,它被打捞上来的时候,人们在它的鱼鳃上发现了一只金属环。
根据金属环上面的资料显示,这条鱼是曾经被一个沙皇捕捉后放生的,事情发生在200多年之前。
大家无比惊奇,要知道鱼类的生命一般在20多年左右,超过30多年已经算是长寿之鱼了。
在淡水流域狗鱼的天敌非常少明,在水中它的动作非常迅速,捕食的时候会紧咬猎物不放,凭借敏捷的动作很少捕猎失败的。
狗鱼更喜欢在冷水中生活,如果水温超过30度那么狗鱼就会出现大量的死亡,最初的时候这种鱼也只在黑龙江等地出名,因为那里河水温度较低,非常适合狗鱼的生长。
曾经有人在钓鱼的时候,钓到了一条这种水中凶兽,刚刚钓上来的时候给钓者吓了一跳,钓鱼钓了10多年,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么大的鱼,为此他还专门称了一下,结果发现重达35公斤。
狗鱼体型如此巨大和它能吃是离不开关系的,资料显示狗鱼最大能长到50公斤左右,在水下捕猎的时候它什么都吃,在极度饥饿的时候它们甚至连自己产下的卵都吃,更不要说同类了。
狗鱼在水中算是一种比较聪明捕食者,捕猎之前它会利用自己的体型优势将附近的水搅浑,然后静静的等待猎物上门。
这个时候如果有猎物经过,它会突然发起攻击咬向猎物,凭借锋利的牙齿先将猎物咬死之后在慢慢享用美食。
如果在捕猎的过程中有些猎物凭借灵活的身形,避开了狗鱼的致命一击,但是狗鱼并不会轻易放弃眼前的食物,疯狂的想猎物进行追击,颇有草原“掏肛者”鬣狗的风范。
除了水中鱼之外,狗鱼同样会吃一些水鸟或者其他动物,曾经有人在狗鱼的体内发现了少量的水鸟以及老鼠的尸体。
人们之所以会用水中疯狗的名字来称呼它们,主要还是因为这种鱼的习性,在繁殖旺季的时候,经常会出现两只雄性狗鱼为了争夺交配权,而大大出手的名场面,死亡的狗鱼就会被其它狗鱼吃进肚子之中。
很多人好奇明明是喜欢寒冷流域的狗鱼,为何会出现在黄河?
●—≺ 侵入黄河? ≻—●
钓友们经常在黄河流域发现狗鱼这种生物,起初的时候充满了惊讶,毕竟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鱼,掰开它的嘴巴还能看到锋利的牙齿。
山东的胡先生平常没事的时候,经常会和朋友相约前去黄河边上钓鱼,一天他和钓友来黄河附近进行钓鱼,正在聊天的过程他发现自己的鱼竿在激烈的晃动。
随后他开始往上抬想要将水中的大家伙拉出水面,但是水中的挣扎非常大甚至快要将他带入河中,随即喊旁边的钓友来帮忙,二人费了好大力气才将它钓上来。
看到这个大家伙可把两人吓一跳,还以为是什么稀有品种呢?结果在网上查阅资料发现是白斑狗鱼,这已经不是在黄河流域第一次发现这种鱼了。
狗鱼原本生活的地方在黑龙江,和黄河之间并没有水源上的流通,很多人都知道生活在内地的淡水鱼是无法在海中生活的,想要穿过洋流来到黄河中,显然不现实。
其实狗鱼能够千里迢迢来到黄河流域,和商人是关系的,现代社会很多人喜欢养小动物,各种品种的猫狗随处可见,同样有人喜欢养鱼,养鱼爱好者在看到狗鱼之后觉得是稀有品种,就买回一条带回家中养起来。
起初的时候感觉还挺好,这种鱼不挑食,为什么肉类都吃,但是似随着体型的增大,食量也在大幅增加,没有吃饱的它就将目光看向了其它鱼类。
看到鱼缸中的鱼一直在减少,鱼主人非常伤心,但是他又不忍心将自己的辛辛苦苦养殖狗鱼开膛破肚,最终选择将其放生。
来到河中的狗鱼可谓彻底放开自我,再加上这里几乎没有天敌,它顺势成为水中霸主般的存在,在这里它无法适应的可能就是水温问题,但是每种动物都有一定的适应能力。
鱼商们在看到狗鱼没有商业价值同样将其放生到了水中,黄河流域中的狗鱼泛滥很大程度与人们的放生有关。
狗鱼在其它水系中扎根,对于当地的生态环境可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毕竟在这里它们几乎没有什么天敌。
不过狗鱼对于吃货而言同样受欢迎,它的肉质鲜美细腻,甚至富含大量的微量元素。
●—≺ 结语 ≻—●
很多的渔友在不同的水中发现了狗鱼的身影,每一条流域的生态环境经过漫长的演变已经达到生态平衡,如果人为的干预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可逆的影响。
对于当地的水环境影响巨大的,不过好在狗鱼的生长周期并不快,想要体型变的巨大需要漫长的时间,狗鱼的出现在其它地方,在次惊醒我们要爱护生态环境。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