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有趣

九三

时间:2024-11-10 09:32:02   阅读:24
  “天哪,”那可怜的姑娘说道,“我认为这个名字漂亮就是由于它别致呢!既然你不喜欢,我就改名叫葛东吧。”

  “啊,别为这么点小事难过了,我的好人!我不过是说那是一个要习惯了才记得住的名字,我只要一次把它牢牢记在心里就好办啦。听我说,亲爱的西米娜,我热烈地崇拜你,我真是特别爱你呀。我知道有个姑娘听见了会生气的……”

  妒嫉的姑娘打断他的话问道:“那是谁?”

  “那同我们有什么关系呀?”弗比斯说,“你爱我吗?”“啊!……”

  她说道。

  “好啦,这不得了么!你也看得出我是多么爱你。要是我不能使你成为世界上最快乐的女子,但愿大魔鬼海神奈普顿用大铁叉叉我。我们要在什么地方弄个小巧快乐的住所,我要让我的弓箭手们排列在你的窗前。他们都是骑兵,他们可瞧不起米农队长的士兵们。他们手里都拿着戈矛弓箭和枪炮。

  我要带你到茹利的仓库去看巴黎的那些怪东西。那可好看啦。八万种兵器,三万套护心镜和带锁子甲的白铠,六十七种行业的旗子,大理院、审计院、将军库、造币厂的旗标,总之是成车的鬼玩意!我要带你到王宫大厦去看那些狮子,那些凶猛的野兽。所有的女人都喜欢这些。”

  姑娘已经好一会沉浸在迷人的思想里,在他声音的抚慰下梦想着,却没去听他的话是什么意思。

  “啊,你会幸福的!”队长说,同时轻轻地动手去解姑娘的衣带。

  “你这是干什么呀?”她机警地问道。事实把她从梦中拽回来了。

  “没什么,”弗比斯答道,“我不过是说你同我一起的时候,必须把这种奇怪的街头装束通通扔掉。”

  “当我同你在一起的时候呀,我的弗比斯!”姑娘温柔地说。

  她又若有所思地不出声了。

  被她的柔情鼓起了勇气的队长搂住了她的腰,她也没有拒绝,随后他便轻悄悄地解她的上衣,猛一下把她的颈饰扯开了。那个神甫呼吸变急促了,看见流浪姑娘赤裸的浑圆的浅褐色肩膀从薄纱里袒露出来,好象沐浴在天边云雾中的月亮。

  姑娘听他自便,仿佛没有觉察似的。大胆的队长的眼睛闪闪发光。

  她忽然转身朝着他,“弗比斯,”她用无限依恋的声音说道,“介绍我加入你的宗教吧!”

  “我的宗教!”队长大笑起来,“我,我介绍你加入我的宗教呀!喇叭和雷霆啊!你为什么要我的宗教呢?”

  “为了咱俩能够结婚,”她回答道。

  队长的脸上现出一种掺杂着惊异、轻蔑、不在乎和放肆的表情。“啊,呸!”他说,“难道一定要结婚吗?”

  那流浪姑娘的脸苍白起来,悲哀地把头低垂在胸前。

  “漂亮的情人,”弗比斯温存地说,“那些傻事有什么意思呀?结婚有什么了不起!难道不在神甫的店铺里念几句拉丁文,就会相爱得差些吗?”

  用最轻柔的声音这样说着,他便紧紧靠近着埃及姑娘,重新用抚爱的手抱住她那么细弱那么柔软的腰身,眼睛越来越火辣辣的,这一切说明弗比斯显然是接近了那种时刻,那种时刻连朱比特本人都会发呆,使好心的荷马不得不叫一片云彩来帮忙。

  堂·克洛德这时把一切都看在眼里,门板上全是裂缝,他那鹰隼般的眼睛可以看得挺清楚。这位皮肤棕黑、两肩宽阔的神甫,以前一向守着修道院的严肃和贞洁,此刻却在这爱情、黑夜和逸乐的景象之前战栗起来。任凭那青年男子调戏着的美女,好象在朝他的脉管里浇灌着铅的溶液。他的眼睛带着淫荡的妒嫉,钻到了那些松开的别针底下,谁要是看见此刻贴在门缝前的那个倒霉人的脸孔,一定会以为他是在笼子里望着狼吞吃羚羊的一只老虎呢。他的瞳孔象烛光一般穿过门缝闪亮着。

  突然之间,弗比斯猛一下扯开了埃及姑娘的护胸。依旧面色苍白的可怜的孩子好象忽然从梦中惊醒了,连忙从色胆包天的军官身边走开去,朝裸露的脖子和肩膀上瞟了一眼,羞得脸发红,不知所措地把两只胳膊交叉起来遮住胸脯。要是没有那照在她脸上的灯光,那么,看见她那么静立不动的样子,真会把她当成一座羞怯的塑像。她的眼睛依旧低垂着。

  弗比斯的举动使她戴在脖子上的那个神秘的符咒露了出来。“这是什么东西?”他利用这个借口去重新靠拢刚才被他吓跑了的美人儿。

  “别碰!”她赶忙说道,“这是我的护身符。就是它,能使我将来找到我的亲人,只要我还配得上。啊,放开我吧,弗比斯大人!我的母亲,我可怜的母亲啊!我的母亲,你在哪儿?快来救救我!行行好吧,弗比斯大人!

  把我的护胸还给我!”

  弗比斯退缩了一下,用冷冷的声音说:“啊,小姐!我很明白您并不爱我!”

  “我不爱你!”可怜的不幸的孩子喊道,同时抓住那个队长,让他坐在自己的身边。“我不爱你,我的弗比斯!你为什么这样说呢,可恶的人?为什么这样来伤我的心?啊,来吧!把我拿去吧!整个儿拿去吧!随你爱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我是属于你的。护身符在我算得了什么!我的母亲在我算得了什么!你就是我的母亲,因为我爱你!弗比斯,我最爱的弗比斯,你看见我吗?是我呀,看着我,这就是你不愿意抛弃的小姑娘,她来啦,她自己来找你啦。我的灵魂,我的生命,我的身体,我整个的人,都是属于你的呀,我的队长。哎,不!我们不必结婚,既然你讨厌结婚。而且,我算什么人呢?

  我,一个阴沟里的可怜的姑娘,可是你呢,我的弗比斯,你是上等人。真想得好呀,一个跳舞姑娘同一位军官结婚!我发疯啦。不,弗比斯,不,我要做你的情妇,你的玩物,一个供你寻欢作乐的人,只要你愿意,我就是一个属于你的姑娘,我是专门为了这样才出生的。被人轻贱蔑视又有什么关系?

  只要你爱我,我就会成为最骄傲最快活的女人。到我老了丑了的时候,到我已经不配爱你的时候,大人,请允许我侍候你吧。让别人去给你绣绶带吧。

  我是一个仆人,我得照料你。你要让我给你擦亮马刺,刷净铠甲,擦净马靴。

  不是吗,弗比斯,你会给我这种慈悲吧?等一会,把我拿去吧!呀,弗比斯,我完全属于你,只爱我一个人吧!我们这些波希米亚姑娘就只要这个,只要空气和爱情!”

  这样说着,她便用两只胳膊抱住军官的脖子,带着含泪的微笑仰头望着他,漂亮的胸脯擦着他的呢子上衣和粗糙的刺绣,她把半裸的身子俯向他的膝头。队长如痴如醉,把火热的嘴唇去吻那漂亮的非洲人的肩膀。姑娘的眼睛迷迷忽忽,向后仰着,在这个亲吻下激动得全身战栗起来。

  忽然,她看见弗比斯的头顶上伸出了另一个脑袋,一张发青的痉挛的脸孔和一副恶魔般的眼光,在那张脸孔旁边有一只手举着一把尖刀。这是那个神甫的脸和手。他捣开门到这儿来了,弗比斯看不见他。那个姑娘在这个可怕的景象前惊呆了,动弹不得也说不出话,好象一只鸽子偶然抬起头来,发现老鹰正圆睁双眼往它的窠里窥探。

  她连喊都喊不出来,她看见尖刀插进了弗比斯的身子,拔出来时布满了鲜血。“真倒霉!”弗比斯说着便倒下去了。

  她昏了过去。

  她一合眼便昏昏沉沉,只觉得自己的嘴唇象被火烧了一下似的,那是一个比刽子手烧红的铁器更烫的亲吻。

  她恢复知觉的当儿,正被一群巡夜的军警围着,人们抬走了血泊里的队长,神甫已经不见了,房间尽头临河的窗子大开着,人们捡到了一件斗篷,以为它是那个军官的东西。她听到周围的人都在说:“她是一个女巫,她把一个军官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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