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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爬高山,是一种精神需要

时间:2024-07-08 10:14:15   阅读:211


爬山,是城市里的人最常见的周末休闲项目,用一天的时间,找一作郊外的山,做好攻略,然后驱车前往,呼吸一下大自然的空气。然而,对于有些人来说,爬山并不只是工作之余的放松活动,而是一种倾尽生命的探险和挑战。

旅行作家罗伯特·麦克法伦在《念念远山》一书中写道,“山是所有风景的开端和结束。”对他来说,攀爬高山,是“在稀薄的空气里为生存而战”,是一种精神需求。下文中,他讲述了自己对荒野高山的最初的向往,以及他的一次探险。

下文摘选自《念念远山》,经出版社授权推送。小标题为编者所拟,篇幅所限内容有所删减。

01

只愿自己是一个小点,在稀薄的空气里为生存而战

十二岁那年,在苏格兰高地外祖父母家里,我第一次与伟大的登山传奇《挺进珠峰》不期而遇。这本书记录了一九二四年英国人的一场探险,其间,乔治·马洛里和安德鲁·欧文在即将登顶珠穆朗玛峰时失踪。

那时我们在外祖父母的宅子里度夏。我和弟弟可以在家中到处转悠,除了走廊尽头的房间,那是外祖父的书房。玩捉迷藏时,我常躲在我俩卧室的大衣橱里。橱里有股浓烈的樟脑味,橱底散乱放着些鞋子,人在里面很难站直。外祖母的皮大衣也挂在里面,罩着薄薄一层防衣蛾用的透明塑料膜。我伸手想摸摸柔软的毛皮,触到的却是光滑的塑料,这感觉有些奇特。


纪录片《地球之盐》

宅子里最棒的是玻璃暖房,外祖父母叫它“阳光房”。那里铺着灰色石板,踩上去脚底冰凉,有整整两面墙都是巨大的窗户。两位老人在其中一扇窗上贴了张剪成老鹰形状的黑色卡纸,为的是吓走小鸟,可鸟儿们以为透明玻璃是空气,时常撞上窗户送了命。

即便是夏日,房子里也灌满苏格兰高地矿井般的冷空气,所有东西表面摸上去都是寒飕飕的。吃饭时从餐柜里取出的沉甸甸的银餐具,拿在手里很冰凉,晚上上床后,床单也是冷冰冰的。我会在被单下扭动身子,尽量钻到床尾,拉着被单蒙住头,形成一个“密封舱”,接着拼命深呼吸,直到把床焐暖。

宅子里到处是书,外祖父并不着意整理,毫不相关的书常常比邻而居。餐厅的小书架上,《克拉布特里先生钓鱼记》、《霍比特人》、《炉边侦探故事集》和两卷J. S.穆勒皮面精装本《逻辑体系》共处一地。好几本关于俄罗斯的书,书名我都念不明白。还有许多探险和登山的著作。

一天晚上我睡不着,就下楼找本书看。走廊的一边,靠墙叠着高高一摞书,我几乎是随意从中抽出一本绿色的大部头,就像从墙上抽出一块砖,然后带着书去了阳光房。月华澄澈,我坐在宽大的石面窗台上,开始读这本《挺进珠峰》。

外祖父给我讲过这场远征,我已知晓一些细节。但这本书的娓娓叙述、二十四张黑白照片和标着陌生地名——远东绒布冰川、协格尔宗、拉巴拉山坳——的折页地图,可远比外祖父的讲述带劲。一径读去,我便神游到了喜马拉雅,一帧帧影像扑面而来:我能看到中国西藏布满砾石的平原,漫漫延伸到远方白色山峰之下;珠穆朗玛峰好似一座幽暗的金字塔;背负着氧气瓶的登山者看上去像潜水员;他们用绳索和梯子登上珠峰北坳的巨大冰墙,如同中世纪武士围攻城池;还有书的最后,六号营地的雪面上那个用睡袋拼成的黑色字母T,用来告知下方营地里用望远镜眺望着山上的登山队员,马洛里和欧文失踪了。

书中有一段最让我紧张,是探险队的地质学家诺埃尔·奥德尔描述他最后一次看到马洛里和欧文的情景:

上方的大气突然变得清澈,整个顶峰的山脊和珠峰最高点揭开了面纱。我注意到远处的一道雪坡,它通往看上去离锥顶基部仅一步之遥的地方,有个微小的点在那里移动着,向岩石阶梯前进。另一个点跟着他,接着,第一个点爬到了石阶顶上。我站在原地紧紧注视着这壮观的一幕,就在此时,整幅景象被裹进了云层……

我一遍又一遍读着这段文字,满心只愿自己是两个小点中的一个,在稀薄的空气里为生存而战。

就这样,我狂热地迷上了探险。在一场只有童年漫漫时光里才可能拥有的阅读盛宴中,我“扫荡”了外祖父的书房,到那年夏天结束,已经读了十几本最著名的登山和极地探险实录,包括阿普斯利·谢里-加勒德记述的南极考察《世界最险恶之旅》、约翰·亨特的《攀登珠峰》,以及爱德华·怀伯尔血淋淋的记录——《攀缘在阿尔卑斯山间》。

02

横死哪怕不是十之八九,也很有可能发生

比起成人,孩子的想象力更信赖故事的真实性,他们更愿意相信,事情正是像记述的那样发生的。他们感同身受的本领也更强——我读那些书时,真真切切地感觉自己和探险者生活在一起,甚至成了他们。夜里,我和他们一同待在帐篷内,用烧海豹油的炉子化开干肉饼浓汤,任外头狂风呼啸。我在极地齐股深的雪地里赶雪橇,颠簸着驶过雪面波纹,跌下沟壑,费力爬上刃岭,在山脊上大步走过。我从一座座山顶俯瞰世界,仿佛检视一幅地图,有十多次差点就没命了。


纪录片《徒手攀岩》

这些探险者——几乎都是男性——所面对和承受的磨难让我着迷。极地苦寒,冷到把白兰地冻成冰块;狗要是舔自己的皮毛,舌头会冻在毛上;人要是朝下看,胡子会冻在外套上。羊毛衣裳冻得像铁块一样硬,想让它弯曲得用锤子敲。严寒也把驯鹿毛睡袋冻出一个个冰冷的硬鞘,晚上探险者得用体温生生把它们化开,才钻得进去,每进一寸都是煎熬。高山上则有如一道道波浪横挂在悬崖上的雪檐,有高原反应无形的袭击,还有能瞬间埋葬世界的雪崩和暴风雪。

几乎所有探险传奇人物都以死亡或某种伤残告终,除了埃德蒙·希拉里和丹增·诺盖在一九五三年成功登顶珠峰,欧内斯特·沙克尔顿在一九一六年救下整个探险队——在弗兰克·沃斯利神奇的导航下,小小的“詹姆斯·凯尔德号”得以在风暴频发的南半球海域精准地穿越八百英里;北方,欧洲正如浮冰般分崩离析,此间沙克尔顿却镇定自若。

我喜欢这些让人毛骨悚然的细节。在有些极地探险故事里,几乎每一页都能读到探险队员不是没了命,就是丢了身体某个部位,有时“队员”指的就是身体部位。还有坏血病肆虐,它损毁肌体,让皮肉像受潮的饼干一样从骨头上脱落。一名队员病入膏肓,浑身的毛孔都渗出血来。

而这些故事的背景,它们发生的地方,也有某种东西深深打动着我。吸引我的,有他们踏足之地的荒凉——高山和极地萧索的景观、摩尼教黑白色系般的清简色彩。故事中人的价值观也两极分化:勇敢与懦弱,休整与行动,危险与安全,对与错,环境的无情本质把一切都干净利落地二元化。我真想让自己的生活也如此脉络清晰,孰轻孰重都这样简单。

我渐渐爱上了他们,爱上了那些男子汉:驾着雪橇的极地探险者,他们唱的歌,他们对企鹅的脉脉温情;叼着烟斗的登山者,他们的无所顾忌,他们难以企及的耐力。这群人外貌粗犷——穿着坚不可摧的粗花呢裤子,留着粗短的羊排络腮胡子和八字须,身上裹着丝绸或抹上熊油来抵御严寒,却对涉足的绝美风景有着近乎挑剔的敏锐,我爱他们身上的这种矛盾。

不仅如此,在他们身上,吃苦耐劳可以和贵族的讲究并存(比如一九二四年的探险队还带上了六十罐浸在鹅肝酱里的鹌鹑罐头、领结、蒙特贝洛香槟佳酿)。他们能坦然接受命运:横死哪怕不是十之八九,也很有可能发生。

在我看来,他们是行者的典范:不为逆境所动,为人谦逊朴实。我渴望成为他们那样的人,特别渴望像个子矮小的“小鸟”鲍尔斯那样身体自带恒温调节器——这位罗伯特·斯科特的得力助手,在乘“特拉·诺瓦号”向南航行时,每天清晨在甲板上用一桶海水洗澡;他还可以在零下三十摄氏度的严寒中睡觉,而且睡得着。

最最吸引我的,是那些不远万里去攀登亚洲雄峰的人。他们中有很多都罹难了。我牢牢记着他们的名字:珠穆朗玛峰上的马洛里和欧文,南伽峰上的马默里,科什坦套山上的唐金和福克斯…… 这份名单不断延续,名字从熟悉到陌生。

这些登山者投射到我身上的想象之光和极地探险者投来的一样——都让我看到美丽而危险的风景、广阔浩瀚的空间,这一切也同样一无世俗功用,只不过是把极地的高纬度换成了山地的高海拔。 当然这些探险者身上不乏各种缺点,他们陷于时代的局限: 种族主义、性别歧视、无可撼动的优越感,他们的勇敢混杂着强烈的自私。 然而,我当时注意不到这些,只看得到无比英勇的人举步迈进未知的灿烂之光。

03

怎能指望旁人理解这片荒芜

让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无疑是莫里斯·埃尔佐格的《安纳普尔纳峰》,由埃尔佐格一九五一年在医院的病床上口述完成。他因为失去所有手指而无法执笔。世界上海拔八千米以上的山峰一共有十四座,一九五〇年春天,埃尔佐格带领一支法国登山队来到喜马拉雅山脉尼泊尔一侧,想首次征服其中的一座。


纪录片《火山挚恋》

他们艰苦勘察了一个月,雨季之前所剩的时间也越来越短,于是这支法国登山队向安纳普尔纳山脉腹地进发了。那是一片被世人遗忘的冰雪岩石之境,由世上最高的一圈山脉环抱封锁。埃尔佐格写道:

我们身处人类从未见过的一片蛮荒山地之中。动植物在这里都无法生存。纯净的晨光中,这种了无生气,这种自然的匮乏,似乎反而强化了我们的力量。人类天生向往自然的丰盈慷慨,怎能指望旁人理解这片荒芜在我们心中唤起的特殊振奋呢?

队伍一点点向山上行进,营地越筑越高。高海拔、严寒和负重造成的损害逐渐显现。虽然身体日渐虚弱,埃尔佐格对成功登顶的信念却日渐强烈。终于,六月三日,他和队友路易·拉舍纳尔离开最高的五号营地,向顶峰发起冲锋。

登上顶峰的最后一段路上有一条漫长的弧形冰坡,登山队给了它个“镰刀冰川”的绰号。之后就是拱卫着顶峰的一片陡峭岩石带。除了这片岩石带,路上已然没有太考验技术的障碍了。拉舍纳尔和埃尔佐格一心要轻装上阵,没有带绳索。

他们离开五号营地时天气完美,天空一碧如洗。晴朗的天气也带来极低的温度,空气冰冷,两人向上爬的时候只觉得双脚要在靴子里冻住了。很快情形变得明朗:要么回去,要么就有被严重冻伤的风险。他们继续前进。

在对这场攀登的叙述中,埃尔佐格描述道他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渐渐漠然。天气晴朗,空气稀薄,群山晶莹美丽,冻伤后痛感的奇异消失——这一切合起伙来让他进入一种麻木的平静,对逐渐恶化的伤势无动于衷:

看着拉舍纳尔和周围的一切,我有种不寻常的感觉。我们的努力如此微不足道,想到这一点,我暗自哂笑。然而所有的疲惫感都消失了,仿佛不再有重力。这轻盈缥缈的景色,堪称纯净的典范——这不是我认识的群山,而是我梦里的群山。

在这种失去痛觉的朦胧幻境里,他和拉舍纳尔攻上最后的岩石带,到达顶峰:

我感觉双脚冻僵了,但并不很在意。人类攀上的最高峰此刻就在脚下!曾登上如此高峰的前辈,他们的名字在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闪过:马默里,马洛里和欧文,鲍尔,韦尔岑巴赫,蒂尔曼,希普顿。他们中有多少人献出了生命——多少人在这些大山里求仁得仁……我知道终点近了,然而这是所有登山者都向往的终点,是与支配着他们的热情相配的终点。我心存感激,感谢群山在那天为我展现得如此美丽,它们的静默让我敬畏,仿佛身处教堂之中。我不觉得疼痛,也不担忧。

疼痛和担忧是后来才有的。埃尔佐格在爬下岩石带时掉了手套,抵达四号营地的时候,手脚严重冻伤,几乎无法行走。爬过陡峭地面向大本营拼死撤退途中,他摔了一跤,原本损伤严重的脚上又碎了几根骨头,于是不得不绕绳下降,绳索将手上的皮肉大条大条地撕下。

地势不那么陡峭后,人们终于得以扛着埃尔佐格行路。先是人背,再用篓子,然后用雪橇,最后是担架——终于把他运出了山地。下撤途中,他的手脚被套上塑料布,牢牢包裹着,以免进一步损伤。每晚抵达营地,队医乌多会往埃尔佐格的股动脉和肱动脉注射普鲁卡因、止痛剂和青霉素,长长的针要穿过他腹股沟左右两侧和肘弯,痛得埃尔佐格只求一死。出山时,他的脚已经变成黑色和棕色。到达戈勒克布尔的安全地带时,乌多已经截去他几乎所有的手指和脚趾。

那年夏天,我读了三遍《安纳普尔纳峰》。在我看来,埃尔佐格明智地选择坚持登顶,哪怕后来付出了代价。我和他都认为,和站上那小小几平方米的雪地相比,手指和脚趾算得了什么呢?死了都是值得的。这就是我从埃尔佐格的书里学到的:最好的死法是死在山顶上——啊,上帝保佑我不要死在山谷里。

04

当然此时可以掉头回去,而我们继续前进

距第一次读到《安纳普尔纳峰》十二年后——十二年里,几乎所有假期我都在山间度过——我在苏格兰一家旧书店里,手指划过一排排书脊时,又遇到了这本书。那天夜里,熬夜重读一遍,我再次着了迷。不久我订了机票,找到一位登山搭档——服兵役时认识的朋友托比·蒂尔,去阿尔卑斯山过一个礼拜。

六月初我们到达采尔马特,希望在夏季游人满山之前去登马特洪峰。但马特洪峰还罩着厚厚的冰层,现在爬太危险,于是我们开车绕到下一个村庄,那里冰雪可能化得多些。我们计划爬得高一点,夜里在那儿扎营,第二天早上去登拉金霍恩峰,从容易爬的东南脊上去。拉金霍恩峰海拔四千零一十米,有个念头一闪而过:它的高度几乎正好是安纳普尔纳峰的一半。


纪录片《 珠穆朗玛峰》

那天夜里下了雪,我清醒地躺着,听厚重的雪花落在帆布帐篷顶上。雪花堆积,在篷布上投下阴影,直到越堆越重,帐篷的斜顶承受不住,哧溜一声轻轻滑落到地上。凌晨时分雪停了,然而早上六点,我们拉开帐门上的拉链时,云层中却透出微黄的光,那是风暴的不祥预兆。我们有些担忧地向山脊出发了。

登上山脊,才发现路比下面看起来难走,主要是因为覆盖着山脊的软烂陈雪有好几英尺深,上面又积了六英寸黏重的新雪,还没压实。朽软的雪要么像砂糖一样呈颗粒状,要么形成一层由又长又细的冰晶组成的松脆基层,冰晶彼此分离,中间是空的。无论是哪种情况,雪层都不稳固。

我们无法干脆地从一块岩石迈向另一块,而是不得不沿着雪面攀爬,完全吃不准每一脚下去是岩石还是空气。也没有前人开的路引导我们,显然去年夏天之后就没人来过这儿。山脊上很冷,冷得要命。鼻涕一流就在脸上冻成鼓起的印子;风刮得我直流眼泪,右眼的睫毛冻在一起,拨开眼皮才能把它们分开。

跋涉两小时后,我们接近峰顶,然而山脊的角度更陡了,行进也变得更慢。我感到严寒侵入体内,连脑子都转得更慢,更加含混不清了,仿佛低温凝住了我的思绪,让它们变得黏黏糊糊。当然此时可以掉头回去,而我们继续前进。

通往山顶的最后五十英尺格外陡峭,积着厚厚的不牢靠的陈雪。我停下来判断情势,这座山看起来随时会把所有的雪都抖下来,就像抖落一件外套。不时有小型雪崩从我身边急急掠过,我听到山的东坡有一连串岩崩的声响。

崖壁耸立在面前,我把靴尖楔到积雪里,固定住自己,向右后方仰头,看向天际线。顶峰云层吞吐,有一瞬间仿佛山体在慢慢朝我倾倒下来。

我转过头来,朝在下方二十英尺的托比喊:“我们还上去吗?我一点也不喜欢这家伙的样子,我猜这里可能随时会整个塌掉。”

在托比下方,山坡向下收窄,成了悬在山脊南面峭壁之上的一道斜槽。如果滑脱,或者雪面塌陷,我会从托比身边滑过,把他也拉下去,然后我们就会自由落体几百英尺,掉到冰川上。

“当然要上去,罗伯,当然要上去。”托比向上喊道。

“行。”

我只带了一把冰镐,但这道山坡如此险峻,得用两把才行,必须临场发挥一下了。我把冰镐换到左手,尽量绷紧右手手指,要把它们插到雪里当冰镐头使,才能稳住自己。我开始战战兢兢地攀登了。

雪没有塌,我的“临时冰镐”也还好使,突然间我们就到了,攀上餐桌大小的顶峰,握住了从顶峰厚厚积雪里探出头的铁管十字架,一时间又惊恐又狂喜。山体从四周一落千丈,感觉我们是在埃菲尔铁塔的塔尖上保持平衡。

云散去了,一束耀眼的白光替代了清晨的晦暝。我认出几千英尺下一个小小的黄点,那是我们的帐篷。从这个高度看去,前一天我们到达山脚之前穿过的冰川已化作一片淡淡的苍白波浪图案。我能看到这波浪间冰川融水形成的好几十个小湖泊向我眨着眼,仿佛阳光下的盾牌,色泽碧蓝,摄人心魄。西边,初升太阳的光芒从米沙伯尔山脉的正面倾泻而下。强劲的风刮得我双颊麻木,还无情地钻进了衣服缝里。


纪录片《珠穆朗玛峰》

我朝下看了看自己的手。一路上来我都戴着薄手套,但由于反复把右手手指插进冰坡,手套的三个指尖都被撕掉了,我已经感觉不到那几个手指了。事实上,我意识到整只手都没有知觉,却奇怪地并不恐慌。我把右手举到含着泪的眼睛前,这几个暴露在严寒空气里的手指已经蜡黄,而且变得半透明,好似陈年干酪。

我没有备用手套,不过现在可不是担心这些的时候,因为在晨光中,来时勉强能承受我们重量的雪可能在融化了,必须尽快下撤。

下山时我们行动迅速且高效,直到遇上貌似最后一道关卡——一处雪桥,这是两座岩峰之间一道下陷的窄窄雪脊,长约三十英尺,像两头钉起来挂住的床单。从上面过去太陡也太摇摇欲坠,但又没有办法爬下去,或者绕过它。我们得和上山时一样沿着它的边缘爬出去,而且现在更难保证这整个构造不会坍塌,让我们坠入冰川。

托比开始在松软的雪里给自己踢出一个凹座来。

我问他:“你这么做,我猜是想让我先下吧?”

“是啊,请吧,求之不得啊。”

我脚踢近乎垂直的雪脊边缘,慢慢挪出去,绳子水平垂在我和托比之间,成了弧形。每次脚踢进边缘,雪就像打湿的糖霜一样滑出去,发出咝咝声。“这下可好了”,我心想,“站在一堵差不多垂直的融雪墙上,一点一点横移过去,用的是三个冻伤的指头,还只有一把冰镐。”我心里骂着莫里斯·埃尔佐格,然后向下瞥去。

从双腿间只看到一整片空茫。我再一次把冰爪踢进雪脊,一大片软烂的雪从脚下歪出去,横滚着掉向冰川,四散开来。我举着双臂挂在那里,眼看着雪块翻滚下去。一股震颤自臀部起,直蹿到腹股沟和大腿,很快我的整个腹部都被一团嗡嗡作响、七上八下的恐惧包围了。我感觉这片空间既辽阔又恶意涌动,仿佛正在把我吸进去,直拉进它的虚无之中。

只有一把冰镐——怎么就只带了一把呢?我又用起右手——有蜡黄指头的右手,把它插进雪里。手指不疼,这倒是好事。就这样我坚持着,保持节奏:踢一下,再踢一下,插一下,再插一下,咒骂一声;踢一下,再踢一下,插一下,再插一下,咒骂一声。

我们成功爬下来了——要不然我也不会写出这些。坐在帆布背包上,朝着帐篷滑下剩余的坡地时,我们高兴又如释重负地欢呼着,为了胜利登顶,也为了平安下山。

两小时后,我坐在帐篷外一块大石头上,盯着自己的手指,精疲力竭,意兴阑珊。天气变好了,温暖无风,山区强烈而一视同仁的阳光照亮了周遭的风景。声音从稀薄的空气中精确传来,我听得到约莫半英里外,从魏斯米斯山上下来的登山者们咣当咣当的行进声和说话声。

右手感觉不太像是我的一部分,不过看到只有三个手指的指腹冻伤,也不算严重,我隐隐松了口气。我在石头上敲了敲手指,传来粗硬空洞的声音,好像木头敲在金属上。我掏出小刀削手指上的皮。膝头之间灰色平坦的岩石上渐渐积起一小堆皮肤的细屑。终于削到了粉色的皮肤,每一次削刮开始伴随着疼痛,于是我在打火机的橘焰中火化了这堆削下的薄屑,它们在一阵噼啪声和焦肉的气味里燃尽了。

本文节选自


《念念远山》

作者:[英] 罗伯特·麦克法伦

出版社:南海出版公司

出品方:新经典文化

出版年:2024-5


编辑 | 轻浊

主编 | 魏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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